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源头监管,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9月26日至27日,长岛交警大队联合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依法对114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达到报废年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集中强制报废车辆

 
  交警大队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车辆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该批车辆交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予以统一拆解销毁,并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在处理现场,民警仔细对照车辆管理台账核对和确认车辆具体信息,并对装车、拉运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这些车辆不再流入社会、不再上路行驶而引发事故,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长岛交警大队将持续强化路面秩序管理措施,加大对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对逾期未处理的和已达到报废车辆标准的车辆进行集中报废处理,彻底根除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净化县域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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