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源头监管,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9月26日至27日,长岛交警大队联合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依法对114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达到报废年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集中强制报废车辆。
交警大队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车辆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该批车辆交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予以统一拆解销毁,并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在处理现场,民警仔细对照车辆管理台账核对和确认车辆具体信息,并对装车、拉运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这些车辆不再流入社会、不再上路行驶而引发事故,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长岛交警大队将持续强化路面秩序管理措施,加大对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对逾期未处理的和已达到
报废车辆标准的车辆进行集中报废处理,彻底根除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净化县域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