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岸交巡警在江南枢纽站十字路口查获一辆上路行驶的报废汽车,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陈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收缴车辆进行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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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17时许,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茶园大队民警在江南枢纽站十字路口执勤时,看到一辆牌号为渝A***18的黄色小轿车在路口等待左转弯,该车与大队近期关注的一辆报废车极为相似,民警立即上前盘查。经比对,这正是大队重点关注的一辆报废车,该车于2004年出厂,自2013年9月年审到期后,已逾期5年未参加年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车早已被认定为报废汽车
 
   据驾驶人陈某交代,这几年自己一直在外地,车子停在车库无人管理,导致连年脱审达到报废标准。前些时候回到重庆,检查发现车况还可以,就没舍得拿去报废,清理一番后用来代步出行,没想到才用几次就被交巡警查到了。由于陈某存在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他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处罚,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
 
   报废汽车厂提醒,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安全性能差,也没有交强险或商业保险,上路行驶时若发生故障,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对驾驶人和他人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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